藏獒和野狼哪个厉害?
我们谈论的其实是两个概念,“斗犬”与“斗狼”。 先说结论,在野外环境中,没有所谓的“斗狠”;如果非要给一个答案,那只能是——狼胜。 为什么说“斗狠”在现实中不成立呢?
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,所谓“斗狠”是人为设定好的场景,而人类是这场“游戏”的唯一裁判者。 但是问题就在于,人类并非自然界中生物的直接对手。从食性上讲,大部分人对其他物种的威胁几乎可以忽略不计(当然,如果您认为人类是“万恶的”,那么我对此没有什么可反驳的)。
所以从另一个角度来讲,“斗狠”实际上是人类对于其他动物的一种“宣示主权”,其目的是告诉其他动物:人类是这个自然环境中当之无愧的“老大”!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,“斗狠”其实是一种演化上并不充分的行为模式。虽然不少动物都会发出“警告”、表现出“攻击性”,但是“斗狠”这种行为,实际上只出现在部分“社会性”较强的哺乳动物身上(4)。 而蛇、鼠等爬行动物则不具备这一能力。即使同属“社会性”较弱的哺乳动物,像猫咪、狗狗,也是通过“耍流氓”来完成对敌人的“羞辱”——而不是真正在武力值上的决斗。
所以说,在自然界中大多数情况下,我们没有理由相信有“斗狠”存在的可能性——除非你将自己置于猎物的位置,而将你的“天敌”放逐到另一个地域。 当然,如果你一定要讨论城市生活中宠物间的“斗狠”,那就请另当别论了。
再说“斗狼”的问题。 如果要讨论“斗狼”问题,我们需要先引入另一个“虚构”的场景——“围猎”。 因为如果没有人的参与,所谓的“斗狼”是无法进行的。人首先需要作为群体保护自身的存在,然后才能考虑“分而食之”的问题——也就是说,人在“围猎”时,首先要确保自己的安全,然后才能在“战利品”上划分属于自己的那份。 “围猎”是大部分原始部落的主要食物来源之一。在这种集体的行动中,人类是作为一支具备一定规模的捕猎团队出现的。
在这种模式下,体型优势能够发挥出一定的效用。然而个体之间的差距并不会像“斗犬”那样大,所以一般来说,只有拥有一定人口基础的优势族群才能获得较为丰富的资源,而个人间的胜负并无太大意义(在这种情况下,“以多欺少”反而不如“以弱击强”能获得更多的收益,因为强者总是有限的)。
回到这个问题上来,由于有人的介入,这里的“狼”已经不再属于纯粹的自然界动物,而是具有了一定程度的人文色彩——它们已经是经过驯化的家畜(或是试图掠食的家伙)。因此讨论“狼”的问题,就已经超出了自然的范围。 最后补充一点,题主提到自己养了两条狗,却从未看见狗跟猫打架……我想说明的是,猫和狗虽然是相邻的领地意识较强的物种,但是它们的攻击性都不算很强(3)。
一般来说,只要不打扰对方的生活,它们是不会有太多“恶意”的。 以上。
注:
1. 该理论由美国学者伯格斯提出,称为“伯格斯法则”。
2. 这个例子可能不太恰当,我的意思是指“地位较高”的人更容易获得好处——比如在工作中,老板往往比员工获得的福利更多。这里说的“地位”不是指真正的权力,而是在特定环境中的“相对地位”。
3. 在一些特定情况下,狗和猫都有可能咬死同伴。例如一条母狗在生产的时候,如果另一只狗想靠近的话,它们有可能因为护崽而发起攻击。又比如说,一只成年的狗狗如果长期被禁锢,在它释放自身压力的时候也有可能撕咬同类。
相比之下,幼小的狗和猫更具有攻击性。
4. 这些物种包括猕猴、大猩猩、黑猩猩、倭黑猩猩、亚洲象、野猪、海狸、臭鼬等等。